大连春柳医院住院医保政策
大连春柳医院的住院报销政策:
大连春柳医院,自创院以来,不断引进正规先进的胃肠检查设备,汇聚京辽知名医生、历经多年专项科研,打造胃肠检查痛苦小、疗效快的诊疗基地。大连春柳胃肠病医院是按照国家专科胃肠病医院标准建设,着力打造温馨、专业、典雅、精致、舒适的现代化诊疗环境。
来大连春柳医院住院,就是选择正规、专业的医院,就是选择按照标准报销的医院,大连春柳医院,同步国家标准,自我要求严格,为患者服务想患者之所想,为患者提供需要。
大连春柳医院住院报销实行标准化报销制度与报销标准。大连春柳医院按照城镇居民、城镇职工与农民工实行不同的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,以下是大连春柳医院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,清晰明了,供患者参考。
大连春柳医院针对城镇居民实施起付标准为:
1、老年居民、低收入人员按照三级、二级、一级医院分别为850、500、300;
2、未成年居民、大学生按照三级、二级、一级医院分别为300、200、100;
3、低保人员报销比例按照三级、二级、一级医院均为100;
大连春柳医院针对城镇居民实施报销比例为:
1、老年居民、低收入人员按照三级、二级、一级医院分别为65%、75%、80%;
2、未成年居民、大学生按照三级、二级、一级医院分别为70%、80%、85%;
3、低保人员报销比例按照三级、二级、一级医院分别为70%、80%、85%。
4、异地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。其中,老年居民、低收入人员为50%;低保人员、未成年居民、大学生为70%。
大连春柳医院针对城镇职工实施起付标准为:
1、年度内首次住院的,三级医院为850元(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1200元),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为500元,一级医院(含治疗型家庭病床,下同)为300元。
2、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,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,三级医院680元(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960元)、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400元、一级医院(含治疗型家庭病床,下同)240元。
3、70岁及以上老年人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不分次数,统一调整为三级医院425元(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600元)、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250元、一级医院150元。)
大连春柳医院针对城镇职工实施报销比例为:
1、在职人员按照三级、二级、一级医院分别为85%、88%、90%;
2、退休人员按照三级、二级、一级医院分别为92.50%、94%、95%;
大连春柳医院针对农民工实施起付标准为:
按照三级、二级、一级医院分别为500、300、200;
大连春柳医院针对农民工实施报销比例为:
按照三级、二级、一级医院分别为80%、85%、90%。
真诚服务,用心医治。
大连春柳医院住院报销的标准制度以及体系化服务,是在大连春柳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行医理念下的践行,大连春柳医院具备科学化、标准化就医体系,实行专业化、公益化就医理念,真情春柳,情满滨城。